问:这位同修在没有接触台长法门之前,由于家中没有其它收入,就是靠在清明或是中元节时,卖自己念的经文赚取生活费。现在学习台长法门了,想了解之前的行为有无罪过,罪过有多大。她现在已经在念小房子了。
答:念经有两种情况。一种是为人家,一种是为了自己。为了自己而念经就是累积功德。为了人家而念,如果是无私地,那就是有功德。如果为了赚钱,非但没有功德,而且还有罪过。她说除此之外没有其它方式可以赚钱,这句话是不成立的。比方说助念团帮人家念小房子,他们收了点功德费的话其实也会背债的,所以他们总会拿些功德费出来捐掉,或是做善事。否则帮人家念小房子然后收钱,也会有业障的。
她现在念小房子了,那就要跟她说,她可以帮人家念小房子做些功德,但是如果她小房子念得不好,还收人家钱,那就是骗天骗地骗人骗鬼。